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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党课 | 党史上的今天——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

发布时间:2021-12-04 17:52:11

朗读者:华北电力大学资产经营公司 贾玉丹

学史鉴今守初心,读史明理担使命

★12月4日★

(党史上的今天)

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
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

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

国家宪法日是一个国家宪法制定或生效的纪念日。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1954年9月20日由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。1982年,我国在吸收建国以后几十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,制定了现行的宪法。同年12月4日,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了1982年宪法。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,弘扬宪法精神,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: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,就是为了纪念1982年宪法的批准实施。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。在此之前,每年的12月4日都是全国的法制宣传日。

中共华北电力大学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 制作